7月9日,黄溢智律师向教育部提出请求,要求获悉2012年高考招生约束男女生选取份额的相关信息。
近来,教育部政务揭露办公室答复称,“根据国家利益的考虑,对部分特别职业或许岗位的特别专业人才培养,依照特定程序,少量校园的部分专业可适当调整男女招生份额。可是校园需在招生规章中予以明示,一起应严格控制招生数量。”
黄溢智在承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明,“教育部的回复没有答复我的问题。”
根据《2010年一般高等校园招生工作规则》,未经教育部同意,高校不得私行规则男女生选取份额。黄溢智在请求中问询:2012年的高考招生中,教育部同意了哪些高校的哪些专业能够约束男女生选取份额?根据是什么?
教育部在回复中说到,“男女依法享有相等的受教育时机,是《教育法》确认的一项基本准则。教育部一直坚决保护男女相等受教育权,在高校招生中坚持公平竞争、公平选拔、揭露通明的准则,坚持全面查核、归纳点评、择优选取重生,依法保护考生合法权益。”
教育部以为,上述规则契合《妇女权益保证法》第16条第2款“校园在选取学生时,除特别专业外,不得以性别为由回绝选取女人或许进步对女人的选取规范”的规则。
“我问哪些校园、哪些专业是被同意的,但教育部仅仅说有些专业是同意的,但没有告诉我是哪些校园、专业。”黄溢智说。
8月24日,黄溢智经过邮件再次向教育部问询,经同意的高校和专业以及“部分特别职业或许岗位”的详细名录。
她在邮件中表明,“请贵部赶快根据《政府信息揭露法令》向我揭露以上我所请求的信息,自己会持续等候贵部的回复,亦不抛弃根据《政府信息揭露法令》第33条告发以及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。”